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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设立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在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指导下,研究制定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并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二)加强工作考核。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专项考评。行政监察机关加强对各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要求,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落实到位。
(三)加强资金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建设,共建共享,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分渠道、保重点、重统筹、调结构”等方式,加大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项目审批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的资金需求。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
北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监管和综合服务平台
任务:加快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升级改造工作,建设具有统一性、权威性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二、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标准体系
任务:明确企业信用信息范围,确定企业信用信息分类标准,编制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制定企业信用数据归集规范,为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健全企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
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法律制度建设,推动相关政府规章的修订,抓紧出台企业信用监管工作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四、落实信用信息归集任务
任务:按照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及目录的要求,逐步完成历史数据的归集任务,做好新增数据的归集工作。建立本行业、领域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明确本单位牵头部门,信息归集的方式和频率,信息的范围、类别和来源,统筹协调区县对口部门的信息归集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国税局、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局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五、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任务:强化各部门的业务协同,加强专项许可与营业登记、许可与监管、生产与流通、行政与司法、行政与金融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业务衔接;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在土地出让、用地和建设规划、政府采购、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市场监管、快速通关、企业上市等工作中,联合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文物局、市国税局、北京海
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证监局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六、加强信用信息披露
任务:以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原则,以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前提,加大对警示信用信息的公示力度,重点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并同步更新到企业信用信息
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卫生局、
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国税局、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
消防局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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