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正常显示请选用IE7] 返回联盟首页 | 设本页为首页 | 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搜索
专项标准起草组
行会会员
宁波世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大汽车集团公司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纺锐力机电有限公司
艾德克斯电子(南京)有限公司
湖南省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咸阳威力克能源有限公司
凹凸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嘉昌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雷能有限公司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赢创德固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浦州电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威斯特车业集团
山东神工电池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航长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鹏源信诺电子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华为电子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安通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贯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春光醇氢动力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海动力与储能电池系统工程技术中心
上海动力与储能电池系统工程技术中心
山东久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索英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嘉池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银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都中科来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吉林省锂离子电池材料科技创新中心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银鑫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海霸能源集团公司
北京神州巨电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哈尔滨冠拓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鸥瑞智诺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锂源动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海特电子集团公司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润峰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四达集团公司
浙江华源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管理规定

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管理规定(试行草案)

第一条  本委员会是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下简称:协会/联盟)依据《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联合组建的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简称:技术委员会),是在协会/联盟的领导和国家标准化主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为微型电动车行业的会员企业提供团体标准服务、交流、自律和维权平台的组织。
第二条  本委员会的任务是:
1、作为协会/联盟的内部团体标准化组织,承担协会/联盟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对微型电动车科研、产业化、管理的相关政策、技术质量标准制定修改等方面的建议,及时分析与反映微型电动车行业现状及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2、搜集和整理国内外有关信息资料,开展市场调研和科研、新技术交流,提供信息资讯服务。
3、协助协会/联盟开展国内国际间相关行业团体、组织交流,组织国内外考察、展览等各项业务,协助微型电动车会员企业有效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4、完成协会/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凡具备法人资格的微型电动车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科研机构、与微型电动车相关的机构或企业,承认协会/联盟章程及本委员会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缴纳协会/联盟会费,在成为协会/联盟会员后,均可申请成为本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非协会/联盟会员申请加入本委员会程序:凡申请加入本委员会均要提交加入协会/联盟的书面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协会/联盟审核批准后,即可成为本委员会正式会员。委员会发展的会员也是协会/联盟会员。
第五条  凡严重违法乱纪、损害协会/联盟利益、不接受协会/联盟委托工作、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会员,经协会/联盟批准予以除名。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协会/联盟活动和一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行退会。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履行协会/联盟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重要事项。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本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的委员会会议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本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主要职权是:
1、讨论决定本委员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规则;
2、听取审议并通过本委员会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本委员会重要事项并作出决议;
4、制定修改本委员会管理规定,并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
第九条 本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协会/联盟批准。委员会的届期与协会/联盟届期同步,委员会秘书长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副秘书长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本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在委员会秘书长会议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为协会/联盟秘书处人员兼职。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实施本委员会作出的各种决议和工作任务;
2、拟定本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草案;
3、组织收集与传递各种信息,并组织信息咨询服务;
4、完成国家标准化主管有关部门秘书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本委员会单设账户,财务由协会/联盟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协会/联盟章程相符合;如国家法律、法规、协会/联盟章程有所修改时,本管理规定应及时修订。
第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经协会/联盟批准后,经本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协会/联盟。

图片新闻
标准起草组成员完成讨论稿审议副组长孙京伟主持标准审议会议副组长其鲁做标准筹备工作报告标准起草组成员认真讨论比亚迪等各核心组成员标准组组长工信部副司长王秉科讲话
标准专家审议会议圆满结束 7项行业标准专家审议会议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名誉理事长周鹤良建设部城市车辆专家委会张炳荣教授科大张明江教授与清大刘建政教授机科院标准所所长王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