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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年06月27日 05:25

  4.工作支持。为示范城市开展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制定指标体系。为示范城市开展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优化专利工作考核指标、开展实战培训等提供专家支持。

  (三)全面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工作目标。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全面推动企业贯标工作,探索贯彻高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大力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落实城市出台的促进企业贯标工作相关引导政策,培养贯标辅导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引导支持5-10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

  3.执行单位。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必做。

  4.工作支持。举办针对示范城市的贯标认证实务培训。为示范城市出台贯标引导政策、中小微企业托管政策、解决贯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支持。

  (四)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工作目标。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完善城市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渠道,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水平。

  2.工作措施。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城市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政策宣讲,开展好需求调查对接服务等相关工作。2017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投保专利保险企业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30%以上。其他城市要积极开展质押融资需求调查,调查企业数量不少于200家,至少召开1次培训和研讨活动,1次项目对接活动。2017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和投保企业数量要实现突破。

  3.执行单位。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必做。

  4.工作支持。面向示范城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相关工作培训。支持示范城市开展专利质押登记、专利许可备案前期服务机制。为示范城市出台专利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政策提供专家咨询支持。

  (五)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化专利运营机构,建立城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鼓励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产业化。

  2.工作措施。每个示范城市应培育至少1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有条件的城市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培养一支知识产权运营专业人才队伍。2017年完成一定数量专利(或专利组合)的运营业务。纳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序列的示范城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印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好各项工作举措。

  每个示范城市选取核心区域、围绕重点产业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所辖开发区进入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序列的示范城市应积极配合做好实验区建设2017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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