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开展针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3年内完成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处(科、室)主要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轮训。
(四)加大指导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城市工作的指导力度,组织、整合有关专家资源,应示范城市申请,在战略规划制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事件协调等方面提供专家咨询支持,在专利分析、专利布局、企业贯标、执法维权、专利运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各类培训方面提供课程设计和师资支持。
(五)提供政策倾斜支持。优先在示范城市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的相关政策、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项目。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刘 杰 于 光
电 话:010—62086573 62086885
传 真:010—6208309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北京电源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