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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年06月27日 05:25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城市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工作统筹,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探索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

  (二)推进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决策部署,按照《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专利保护监管职责,进一步发挥行政保护的优势,提升专利保护的力度、效率和水平,切实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从严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城市创新发展环境。

  (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开展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城市专利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专利质押融资规模效益,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和产业等要素融合发展,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提升知识产权运用的综合效益,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严格的专利行政保护

  1.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93号),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办案和维权援助工作力度,提升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切实提高专利保护效果。

  2.工作措施。按照《〈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方案》要求,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有条件的城市可结合产业集聚特点,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积极申报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3.执行单位。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必做。

  4.工作支持。为示范城市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指导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全面提升专利质量

  1.工作目标。按照《“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相关要求,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工作理念,聚焦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工作,大幅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布局能力,实现专利申请数量稳中有进,专利质量大幅提升。

  2.工作措施。开展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城市产业发展需求、科技创新水平相匹配。开展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工作,推动高水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优质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优化城市专利工作考核指标。积极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布局实战培训,提高创新主体专利创造能力。

  3.执行单位。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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