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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委员会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 《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电子标准起草工作组管理办法》、《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全国电子测 量仪器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联合发起组建的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 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采用单位会(成)员制,广泛吸收国内产、学、研、用等企事业单位参加........ >>><详细>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公告〔2011〕13号)发布了《锂离子蓄电池系统7项行业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她标志着锂离子蓄电池系统行业标准“0”的突破。
制定锂离子蓄电池系统行业基础标准是顺应时代的需要,是非常必要的、及时的;标准体系结构合理、体系完整,标准编制过程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编写规则符合GB/T 1.2-2002的规定;标准提到的“基于极端单体电池充放电方法”、“包容与被包容原则”、“采用ADC数字电路和充放电控制电路互为安全冗余的组成方式”等相关技术具有显著创新特点;标准体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填补了我国关于锂离子蓄电池系统标准的空白。对研究、生产和使用有关锂离子蓄电池系统的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锂离子蓄电池7项行业标准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主要内容 |
采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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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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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B/T 11137-2011 |
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容量大于或等于6A.h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系统。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
2 |
JB/T 11138-2011 |
锂离子蓄电池总成接口和通讯协议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接口和协议、通讯协议、数据格式及充电设备与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工作状态转换。 本标准也适用于组成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的接口和通讯协议。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
3 |
JB/T 11139-2011 |
锰酸锂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锰酸锂蓄电池模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锰酸锂蓄电池组成的锰酸锂蓄电池模块。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
4 |
JB/T 11140-2011 |
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大于或等于6A.h的磷酸亚铁锂蓄电池组成的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
5 |
JB/T 11141-2011 |
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箱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箱的定义、型号及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项目、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采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锰酸锂、磷酸亚铁锂等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用模块箱及通用型锂离子蓄电池模块。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
6 |
JB/T 11142-2011 |
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或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充电设备,也可用于镍基蓄电池及铅酸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的充电设备,以及采用电缆与蓄电池模块或总成连接,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660V、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充电设备。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
7 |
JB/T 11143-2011 |
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接口和通讯协议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接口和通讯协议的术语和定义、拓扑结构和接口、通讯协议、数据格式和状态转换。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或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充电设备,也可用于镍基蓄电池及铅酸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的充电设备以及采用电缆与蓄电池模块或总成连接,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660V、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充电设备。 |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起草和贯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