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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委员会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 《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电子标准起草工作组管理办法》、《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全国电子测 量仪器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联合发起组建的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 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采用单位会(成)员制,广泛吸收国内产、学、研、用等企事业单位参加........ >>><详细>详细>
《抗干扰型交流稳压电源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标准修订,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精神,由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负责牵头组织起草,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依托中国电子标准技术研究所,联合行业内相关企业修订的电子行业标准,是正式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该标准修订计划号为:2010-3130T-SJ,代替标准是:SJ/T 10541-94《抗干扰型交流稳压电源通用技术条件》和SJ/T 10542-94《抗干扰型交流稳压电源测试方法》,计划2011年12月完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标准化工作程序,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将认真组织落实,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工作。
为做好2010年标准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一、编制原则
(一)产业发展需求的原则。根据当前工业和通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标准;修订低水平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二)市场需要原则。围绕行业管理,产品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市场营销等活动及行业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制定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三)协调配套原则。标准之间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相互协调,互为补充。
二、编制重点
(一)优先编制有利于实施产业政策、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标准项目。
(二)突出做好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的标准项目。
(三)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大装备及先进设计、工艺等标准项目。
(四)经复审急需修订的标准项目。
三、2010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共安排701项。其中制定405项,修订296项;产品类标准700项,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1项。
具体标准修订计划和工作进程,敬请关注我们官方网站和通知公告。
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352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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