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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委员会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 《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电子标准起草工作组管理办法》、《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全国电子测 量仪器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联合发起组建的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 电子电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采用单位会(成)员制,广泛吸收国内产、学、研、用等企事业单位参加........ >>><详细>详细>
(中电源联标字[2009]02号文件)
关于召开全国动力锂电池系统标准(第一次)审议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标准组成员单位:
依据《电源行业(动力电池电源系统)标准起草工作组章程》,按照12.19全国动力锂电池系统标准工作会议的计划与安排,经标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4月8~12日,在“2009中国(南通)动力锂离子电池与电动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国际论坛”期间,召开全国动力锂电池系统标准(第一次)审议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及会议安排和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1.标准工作会议为期3天,时间:4月8~10日,地点:南通市有斐大酒店,4月11~12日出席同期举行的“2009中国(南通)动力锂离子电池与电动汽车技术及产业发展国际论坛”。详见附后“会议日程安排”。
2.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原则和要求,维护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合法权益。经标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所有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和起草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为此,现将《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和会议通知同时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接到通知后,由单位和参与会议的起草人签字盖章,在2009年3月25日前发送到秘书处(也可以将复印件先传送到秘书处,原件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秘书处接到签署的《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后,在2009年3月28日前,将标准讨论稿发送到各核心组。关于标准修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凡没有签署“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的人员,将不提供讨论稿原稿或电子文件。详见附后“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
3.标准核心组成员单位和人员,在签署了“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后,可直接获得相关参与起草组的讨论稿原稿或电子文件。标准普通组(观察员)成员单位和人员,在签署了“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并缴纳相应的成本费用(2000元/份),也可提供讨论稿原稿或电子文件。(7项“动力锂电池系统基础标准”的讨论稿约16万字原稿、电子文件光盘)。
4.所有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参会代表人员,均须填写“参会代表注册报名表(回执)”确认出席,并详读“参加活动注意事项”,以便秘书处安排会议活动。所有参加标准审议人员原则上须与“全国12.19标准工作会议”通过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委员和成员名单”相同,并就确认的专项标准组参加相关审议工作。
附:“参会代表注册报名表(回执)” 、“保密和知识产权责任书”、“会议日程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人员按时参加为盼。也可通过www.powersupply.org.cn了解会议详情。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全国动力锂电池系统标准起草工作组
秘书处
200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