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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发展政策研究分析

2017年05月03日 04:31

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

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在电力类鼓励条目中出现,此外,鼓励条目中还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用电池、电池材料及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等”。这将带动储能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同时也给储能带来了更多应用机会。

2011年7月,国家科技部发布了《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大力推动与储能科学和技术相关的产业。促进新能源开发、储能系统等关键技术、装备及系统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与科技部、工信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与新能源和储能相关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风能和太阳能,大规模储能系统作为电网输送及安全保障技术被提出。在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中,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在“先进能源”一项中首先被提出。提到的储能技术有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钒电池和燃料电池四种。同时也加强了储能技术与电动汽车和电网的关系。

201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能源科技规划。在《规划》中,突破间歇式电源并网和储能技术与装备成为“十二五”期间重点任务之一。包括兆瓦级空气储能、超级电容器储能、超导储能、钠硫电池储能、液流电池储能等。明确提出了值得重点发展突破的新型储能技术范围。

2011年12月,发改委和商务部共同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其中包括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有关的鼓励项目,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等。

2011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储能在分布式发电中的应用。

另外,各个地区如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建设规划中,都有和储能相关的政策,北京发展储能的着眼点:以智能电网和电动汽车的发展为出发点,重点提升储能电池的研发水平,加速储能电池的产业化和规模化。

全国24个省、直辖市也分别就储能电池和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发展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二、上述相关政策分析

政策起到了确认储能地位、宏观引导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要作用。上述一系列直接或间接与储能相关的政策都旨在促进储能技术的发展、突破、应用,以期支撑我国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智能电网建设、电动汽车等多领域的发展。政策从宏观引导、指导的角度使研究机构、企业、投资商等看到了我国发展储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国家所持的积极鼓励态度。政策的方向和目的是明确的,完全符合我国和国际社会发展新能源、支持储能技术,建设安全、低碳、节能、环保的电力发展的大潮流和新理念。政策指出的我国值得重点发展的氢能、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钒电池等技术以及压缩空气、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器储能、超导储能等范围,包含了新型主流储能技术和有前景的储能技术,与国际储能技术发展的战略趋势是一致的。

政策尚需完善。由于许多政策是在发展的初期制定的,在推动储能的发展方面,鼓励的政策还比较粗放,尚未形成系统配套的政策体系,也缺乏细化的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纲要。如:发展技术路线图、可获得的补贴、优惠政策、成本效益如何分摊和核算等都缺乏相关的措施或实施办法。

在示范项目的建设方面,政策也显粗放,缺乏为发展目标而进行的系统的方案设计,各项目之间关联性少,不利于项目之间互相验证、对比,同时对一种储能技术的试验研究缺乏持续性、连续性的要求。示范项目的作用和效果还有待通过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缺乏常态性的管理、跟踪和阶段性的总结反馈,没有明确的电价和成本核算、成本回收等立足于长远的行动方案。

在财政补贴方面,有关政策、办法目前还比较少,仅有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对项目的补贴,但实施流程比较笼统,缺乏财政补贴的实施计划如步骤、进度和限额控制等。另外,示范项目政策中还宜再细化投资成本、考虑示范项目后期产出及其运维需要、试验期满后实行商业运行获利偿还前期补贴等一系列问题,以使项目能发挥长远效益。

在新型储能的鼓励和吸引投融资上,政策也显不足。

还有政策对于如何促进新型储能的产业链协调管理、协同发展也显不足,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化、工程化应用效果还不明显。

我国新型储能发展应用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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