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以消费者为中心,以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和社会化协同为主要特征的智能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突破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源边界和运营边界,推动生产和消费、制造和服务、产业链企业之间全面融合,促进产业、人力、技术、金融等资源高度协同。
探索智能服务新模式。引导制造业企业跨领域、跨地域协同,建立大数据联盟等产业链合作组织,对接科技、金融、文化等多种资源,深度参与产业协同和社会协作。强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政策引导,充分利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服务平台,促进创客、公共服务、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互动融合,促进分享经济推广普及,营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新服务、新模式竞相涌现。
培育智能服务新能力。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引导大型制造业企业建立在线采购、产品销售和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建设面向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大数据和工业云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客户需求、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全流程,贯穿产学研金商用等全领域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建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实时并行的数据模型和数据链条,推动大数据产品应用和产业化进程。加快传感器、控制系统和工业App发展,大力推进物联网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研发,提升动态感知、辅助决策、智能配送等生产服务能力。发展“制造即服务”业务,在设计、制造、检测、认证、营销、维护等领域探索开展运营服务。
四、支撑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健全政策体系、密切部门分工协作、加强宣传推广,动态跟踪产业发展态势,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发展阶段和产业实际制订推进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广行业先进经验、协调跨领域合作等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
打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支持制造业企业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价格等政策。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发挥好营改增推动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企业服务创新,健全完善市场化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加大对企业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协同应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大力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深化理论研究,逐步完善统计调查体系,探索开展服务型制造概念术语、参考标准和评价体系研究制订和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