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5 创新信息增值服务
拓展生产领域增值服务。支持数控机床、海空装备、电力设备、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制造业企业推进软硬件一体化,研发部署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拓展系统集成和系统运维等新的服务领域,提供设备状态监测、产品质量监测、生产运行分析等服务。
创新消费领域增值服务。支持电子终端、家用电器、轻工纺织、家居建材等制造业企业研发制造智能终端、可穿戴产品和智能家居等产品,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医疗健康、生活服务、在线教育等高端服务。建设一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从单纯硬件竞争向应用服务竞争转变。
(四)服务模式创新行动
9.有序发展相关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起设立或参股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要素生产率。
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面向装备制造等行业,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核心主业突出、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具备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制造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大型制造业企业信息优势,为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SCF)业务和投贷联动试点提供有效信息支撑服务。加强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助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引导生产特定产品的企业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租赁产业基金等方式,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引入设备融资租赁模式。加强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设备海外租赁业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10.把握智能服务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