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民函〔2015〕138号)要求,我会公开发布本单位服务收费事项,向社会承诺不向企事业单位等民事主体乱摊派、乱收费。
一、我会收费项目只有“会费”一项,会费标准按照第一届会员大会并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标准执行。
二、我会收取会费将开具由市财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按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定时核销。如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我会没有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会员单位有权进行举报。
三、我会承诺不向企事业单位乱摊派、乱收费。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