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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电源行业诚信创建活动通知

2017年06月30日 04:54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21号)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15号)要求,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现制定2017年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创建活动成立由市经济信息化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创建活动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监督管理,指导各协会/商会开展创建活动。
加强评价结果的推广应用
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供全市各政府部门参考使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推动有关部门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项目支持资金,以及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审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对于“诚信创建企业”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诚信创建企业,将企业融资与企业信用挂钩。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作为北京市诚信建设办公室成员,授权负责电源行业协会会员“创建活动”,具体事项:
 一、奖惩措施
1)推进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诚信创建成果纳入本市有关信用信息库,向社会公示,并逐步扩大在申报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项目支持资金、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部分商业银行信用贷款工作中,以及在评选首都文明单位、评选纳税信用A级企业、评选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守法诚信承诺示范单位工作中得到采信,优先考虑诚信创建企业。同时,继续与社会各方广泛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社会优惠政策,依法向诚信创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推进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2)推进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评选的诚信创建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日常监管信息,对有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取缔其诚信创建企业的资格,并将失信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信用北京”网站、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推进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创建流程
组织动员→采集企业信用信息→申报受理→第三方企业征信→初审→社会公示→终审→总结表彰→推广应用创建结果。
对于达到行业评价基准分数线的企业,向其授予“2016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荣誉称号,对首批认定的“星级”企业,授予其“北京市诚信创建一星级企业”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三、创建活动分以下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2017年7月至8月)。开通企业申报系统,各协会(商会)组织受理企业申报(2013-2016年需复审企业同时办理)。
2)企业征信(2017年9月)。征信机构,组织开展企业征信工作。
3)活动初审(20179月下旬)。协会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拟定初审企业名单。
4)活动终审(201710月中旬)。由创建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初审企业进行综合审议,将企业名单上报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信用北京网”、各协会官网等平台对外公示。
5)重点交流(201710月下旬)。创建活动秘书处组织各行业创建企业到诚信示范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
6)宣传推广(201712月)。总结创建活动成果,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推进创建成果的应用。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创建活动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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