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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012年01月27日 08:42

    (3)突破标准化和兼容性难题问题

    以行业基础标准为技术基础,以三项基本要求和五项具体要求(见4.2)为依据,完成标准化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系列化产品研究。    其中,蓄电池模块和接口分两个步实现统一标准的目标:    第一步,由各产业化基地根据产业联盟总体规划和要求,分别进行研究和试验。     第二步,在第一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由技术服务中心协调各产业化基地,完成蓄电池模块外型及安装尺寸的标准化、相关接口(插接件)、电机及控制器机械和电器接口的标准化。充电接口的标准化,最终完成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工作。
2.2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在完成第一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利用1~2年(2015年前)的时间,以通讯电源、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和通信电源为主要目标进行市场开发,基本形成初步产业化。主要任务是结合《规划》进展进行产品系列化和规模化市场开发,并完成与市场发展基本相适应的产业化能力建设。本阶段的基本目标是,各产业化示范基地争取完成5万套以上的配套能力和年产10万套的产业化能力建设。 
3.3 第三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在完成第二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入产业发展阶段,各产业化示范基地争取形成20万套的产业化能力和10万套产锁目标。
4、 基本原则 
    “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促进我国蓄电池储能电源产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促进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是产业联盟的基本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合作共赢、资源共享、集成创新、有序竞争”是实现上述目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4.1 项目组织原则
标准化是产业化的技术基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蓄电池模块)产权”,是“推广‘裸车’销售、电池租赁”的基本条件。“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是关系到能否实现标准化的的重大课题。   为此,项目的组织原则是:由行业协会牵头,以行业专家委员会为平台,汇集行业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市场机制、自主自愿、集团效应、”,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以产业联盟技术服务中心为支撑,以企业为依托,首先在珠江三角产业聚集区、长江三角产业聚集区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区域性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4.2 产品技术原则
应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以产业化示范基地为依托,以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行业基础标准为依据,以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为重点,以标准化蓄电池模块为核心,采用市场机制,充分汇集行业资源,采用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完成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    适用于蓄电池租赁的电动汽车用蓄电池模块和总成应符合的三项基本要求是:    

(1) 符合—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体系对标准化的要求;   

 (2) 满足—整车研发对蓄电池系统个性化的需求;    

(3) 适应—蓄电池等资源多样性的特点。  

 上述三项基本要求也是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应坚持的基本技术原则。

电动汽车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应满足以下5项具体要求:
(1) 统筹三个系统:正确定义蓄电池管理系统,将电池系统、充电系统和充电系统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进行统筹规划,系统研究,
(2) 兼容三种电池: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实现锰酸锂、磷酸亚铁锂、三元聚合物等蓄电池的自动兼容,是实现标准化和产业化的重大技术问题;                                    

 (3) 满足三种车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能够满足不同电压等级要求和能量要求的纯电动微型、两箱和三箱车的要求,是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标准化的基本要求。
(4) 适用三种电机: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可以连接永磁、交流和磁阻三种电机及驱动器。
(5) 三种充电模式:蓄电池模块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具有满足模块充电模式、直流充电模式和交流充电模式的充电要求。                      

4.3 市场开发原则
    鉴于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产业混乱无序的状态,标准化已经成为推动其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盲目扩展、无须竞争,对标准化工作形成了严重障碍。“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是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产业联盟能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行业合作、有限竞争、规模效应”的原则,首先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布局区域性产业化基地。    防止恶性竞争,推动行业合作,提倡有限竞争,对推动上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市场开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组织机构
    根据《规划》“根据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投资,既要鼓励积极性高、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又要防止一哄而起,避免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重点建设京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集团”; “重点支持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集团”的精神,拟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首先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依托相关企业建设3个“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集成系统”区域性产业化基地。依托相关企业建设1个商务客车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化基地。组织机构如图7。


     产业联盟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长由行业协会理事长兼任。各产业化基地推荐一名副理事长,主要分管负责本基地事务。秘书长由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与行业协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各产业化基地推荐副秘书长一名,主要分管本基地相关事宜。
在专家委员会支撑下,组建产业联盟技术服务中心(名称代定)。技术中心在产业联盟理事会的领导下,在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为产业化示范基地提供贯彻实施标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主要工作是:
(1)以行业基础标准为依据,开展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
(2)开展实施行业基础标准的蓄电池管理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
(3)开展实施行业基础标准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4)为产业联盟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实施标准的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为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提供贯彻行业基础标准的非赢利有尝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技术中心的注册地为北京市,主管单位为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具体事由理事会最后确定,在技术中心章程中规定。
  (初步规划人员由两部分组成:
      专职研究人员初步确定为5~10人(第一阶段控制在5人以内),人员费用和相关事宜由理事会确定。
     各产业化基地相关技术人员可列为研究中心编制,负责本基地研究工作,人员费用由原单位承担。    技术中心主要为贯彻行业基础标准提供技术支撑,为产业化基地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要求知识产权和成果的所有权。
     产品研究和产业化研究主要由产业化基地进行。所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归产业化基地所有,但其中涉及到技术中心提供的相关技术,产业联盟有用于推动行业发展非赢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主处置的权利。
6 责任和义务
6.1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的责任和义务:
(1)为产业联盟提供行业咨询和行业服务;
(2)协助产业联盟为项目实施进行相关行业协调;
(3)及时与政府协调沟通,推动产业发展.
(4)充分利用行业媒体工具为项目提供服务。
(5)组织制定行业和产业联盟自律公约,并履行监督执行的职责。
6.2 产业联盟技术中心的责任和义务:
(1) 为产业联盟产业化基地实施行业基础标准相关项目提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2) 为参与系统集成的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提供非赢利技术咨询和技术有尝服务。
(3) 为参与系统集成的非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有尝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3 产业联盟产业化基地的职责和义务
(1)承认产业联盟章程,履行章程义务,行使章程权利;
(2)认真履行联盟确定的项目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有限竞争”的项目基本原则。
(3)根据产业联盟的总体规划,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及产业化研究。
(4)遵守产业联盟和行业自律公约,自觉防止恶性竞争,维持联盟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5)根据理事会的决议,如期提供产业联盟技术中心运行费用”。
7 进度规划
   如下表,项目拟分以下阶段进行:


  (1)项目准备阶段。本阶段完成组织准备和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化。争取在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
(2)第二阶段主要是通过三种各2~3辆纯电动汽车,对采用三种电池、三种充电模式和三种电机组成的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经过15万公里运行试验,完成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可行性方案试验。若受条件限制,电机可以暂不进行互换试验。蓄电池模块箱和零部件的接口及协议完成各基地产品的标准化。产品标识完成标准化。
(3)在完成第2阶段工作后,在市场开发的同时,根据《规划》进展,进行相关协调和产业化准备。争取成为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化基地。
(4)在2015年前,完成初步产业化,各基地形成年产5万套的生产能力,争取完成5万套产销目标。
(5)在2020年前,完成初步产业化,各基地形成年产20万套的生产能力,争取完成10万套产销目标。项目进度规划见下。

项目进度规划
阶段主要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基本目标
一、
准备阶段1、调整理事会,争设副理事长、副秘书长在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
2、制定总体规划及自律公约理事会通过总体规划和自律公约
3、完善组织机构和准备工作成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4、挂牌和项目启动项目启动和授牌仪式
二、技术和方案论证阶段1、制定第一阶段实施方案通过(微轿、两箱、三箱)三种车型,(锰酸锂、磷酸亚铁锂、三元聚合物)三种电池、(交流异步、永磁、磁阻)三种电机和(直流、交流、电池租赁)三种能源补给方式进行15万公里运行试验。2013年4月日前完成:
主要完成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实现蓄电池成组后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与单体电池一致,突破蓄电池系统技术瓶颈。
2、技术方案优化和完善
3、完成方案研究试验平台建设
4、通过试验运行,优化方案
5、完成电池模块箱、接口标准化
6、研究试验总结
三、产业化准备阶段1、总结报工信部和地方政府由协会和产业联盟将总结报告正式报告工息部、科技部。相关依托企业报告给所属地方政府,争取得到产业化项目支持。同时开展市场开发。2014年3月前:
争取获得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化资质认可。
启动市场开发。
2、协会和产业联盟进行协调
3、争取取得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
4、制定产业化规划
5、进行市场开发
四、初步产业化1、完成阶段目标适应的产业化建设。形成5万套生产能力。2015年12月前:
   根据《规划》进展,基本完成初步产业化建设,每个基地完成约5万套产销。
2、市场开发争取完成5万套产销目标
五、产业发展阶段1、产业化能力建设根据《规划》进展需要,计划每个基地形成每年20万套生产能力。完成10万套以上产销目标2020年前:
    根据《规划》进展,基本完成产业化建设,每个基地完成约10万套产销目标。
2、市场开发
3、实现规模化生产
4、开展技术研究



《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评 审 意 见

     中国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系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于2011年5月1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
     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联盟秘书处提交的《规划》,听取了秘书处的汇报,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
    一、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是制约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关键,也是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规划》确定在联盟的框架内,依托相关企业建设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三个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及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城市电动客车动力系统集成和兆瓦级蓄电池储能系统五个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联盟以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为重点,以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为切入点,推动我国蓄电池储能电源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产业的发展,对推动我国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由行业协会牵头,在联盟的框架内,采用技术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方法,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有序竞争”的原则,发挥行业优势,汇集行业资源,以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为切入点,争取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突破“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大幅下降、使用寿命大幅缩短”的技术瓶颈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具有实现目标的技术基础,规划切实可行。
    三、《规划》提出的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三项基本要求”和“五项具体要求”合理可行,具有创新性特征,对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公共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予坚持、充实和完善。
    四、希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盟的运作机制,在突破电动汽车产业领域目前“相互隔离、重复分散格局”方面取得实质进展。这将对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和电动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产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将面临诸多挑战,建议项目成员单位克服浮躁、盲目、急功近利的心态,稳步推进,争取按时完成预期目标。
    六、建议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对该项目予以关注和支持。
       

                                 专家组组长: 季国平                   
                                     副组长:何向明   孙立清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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