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加强对汽车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开展汽车人才培养及管理模式等专项研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流动机制,改善人才生态环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加强汽车学科专业建设,改革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流动通道,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复合型等紧缺人才队伍,扩大培养技艺精湛的能工巧匠和高级技师。弘扬工匠精神,推进现代学徒制,支持企业推行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培养与产业需求的精准结合。建立科技领军人才、汽车大国工匠等表彰制度。构建汽车产业人才供需对接、互动交流、成长服务等专业特色平台,构建和完善各类人才数据库,指导人才合理流动和定向培养。实施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国际化人才培养。
(五)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着力提高汽车产品节能、环保、安全、智能水平,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研究机制,对事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生产改装企业责任。加快研究制定规范管理低速电动车的指导意见,从源头解决非法生产销售问题。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和车用燃料标准,建立实施汽车排气检测与维护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车用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型,以市场化手段推动老旧、高排放汽车淘汰更新。提高城市规划和交通布局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合理建设布局城市道路、停车场、加油站、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大力建设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促进汽车共享经济发展,全方位提高汽车使用效率。
(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发挥行业组织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行业组织应加强数据统计、成果鉴定、检验检测、标准制订等能力建设,提高为行业企业发展服务水平。行业组织应密切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组建行业交流及跨界协作平台,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培养汽车科技人才。行业组织应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行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抵制无序和恶性竞争。
五、规划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到强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发展合力。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开展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研究建立汽车产业发展国家级智库,开展产业发展前瞻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研究,对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
来源:工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