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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人注意了!接到这种电话时,你就是遇到“版权流氓”了

2016年07月28日 04:16    作者:来源:刘芊 中国版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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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此前曾就小米下一代智能手机被美国“专利流氓”Blue Spike公司在德克萨斯联邦地方法院起诉的新闻,为中国版权服务(ID:CPCC1718))撰写了“论版权流氓的兴起与根治”一文(可以点击文末链接看原文)。近期有读者反映,如今“版权流氓”“与时俱进”又出了新花样。为了让广大权利人不被这些“版权流氓”欺骗,今天我们再次特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刘芊撰写此文,帮助大家了解基本法律知识,避免被“忽悠”上当。
“版权流氓”耍新招:商标注册必须“加急”办著作权登记

  近一段时间,笔者在工作中,经常接到权利人很着急地电话反映称:他们公司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现在接到版权部门打来的电话,告知他们有人正在用他们公司申请的商标图形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并且还告知如果他们不对该商标图形进行“加急”著作权登记,则一旦该商标图形被其他人完成著作权登记之后,会导致商标的注册申请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当权利人询问登记费用时,电话里就会报出几千至上万不等的高额费用。部分商标申请人因担心自己的权利被他人抢注,在没有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地交了费用。在一些咨询电话中,经过我们的解答,权利人明白了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特别是在知道了著作权自愿登记的规范和程序后,表示以后会很容易分辨出这种“版权流氓”的欺骗伎俩了。

  经了解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此类“版权流氓”的行为具有如下行为特征:假冒著作权登记机关或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商标申请人的信息,诈骗或诱骗商标申请人支付高额费用办理著作权登记。

戳穿“版权流氓”的新花招

  1 首先,应对我国著作权的登记制度有所了解。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所以只要是自己原创的商标图形,那么即使不进行著作权登记,只要能够证明该商标图形的原创过程,能够向商标评审委员提供证明文件,那么您的商标注册也是不会被随便驳回的。

  2 其次,著作权登记的信息是保密的,除了可以公示的信息外(编者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公开的著作权登记查询信息),所有著作权申请登记信息只能对申请者本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及版权行政机关提供查询。著作权登记机关从来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申请登记的信息,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中介机构可以了解正在申请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也就不存在代办机构电话中称其知道有人在对什么作品进行登记一说。此外,著作权登记机构仅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办理著作权登记,不会主动联系权利人要求登记。因此,当您收到有人冒充著作权登记机关要求您支付高额费用进行相关著作权登记时,请您务必不要相信。

  3 再次,因商标注册申请周期较长,如果权利人担心商标图形创作或申请期间产生纠纷,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图形创作完成后即先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这样在第一时间取得权利凭证,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被他人“抢注”风险,同时也避免在接到“版权流氓”电话后匆忙登记而上当受骗。

重点:了解《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版权流氓”企图利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迫使权利人进行著作权登记。前面已经对著作权法的适用进行了解释。但我们也提醒商标申请人注意:《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处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商号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权、装潢权、网络域名权、人格权等权利。如果您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确实使用了他人创作的图形或者图案等美术作品,那么也就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果您确实需要使用某图形或图案,您应依据“先授权再使用”的原则,取得著作人的授权后,那么就不会影响您的商标申请; 反之,您申请的商标图案将不会获得通过。

  最后,请各位申请人提高警惕,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未经授权,不要使用他人或互联网上来源不明的作品;通过www.ccopyright.com官方网站了解著作权登记的信息和登记费标准,谨防“版权流氓”的忽悠诈骗。如需著作权登记,也请权利人提前规划,自愿登记,谨防被“版权流氓”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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