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明确,2018年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其中,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0%,共计54000个;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共计3000个;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共计3000个。
同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发布,规定明确从2018年1月15日起,北京小客车购车指标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到一年。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2018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22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6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2018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及配置比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0万个,其中普通指标额度4万个,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
二、2018年小客车指标配置比例如下:
1.普通小客车指标。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5%,共计38000个;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共计1600个;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共计400个。
2.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0%,共计54000个;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共计3000个;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共计3000个。
特此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
代市长 陈吉宁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