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发布《中山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加快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明确,到2020年,营运货车、营运客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逐年下降。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到2020年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3%。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加快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过5000辆,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过65%。
中山市还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