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杨维汉)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令人鼓舞,让人振奋。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对政法机关是个很高的要求,也是殷切的重托。
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根本。尤其是在“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为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依法办事必不可少,不仅每个公民要守法,所有组织也要守法,也不例外。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身体力行作守法表率,通过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和谐稳定的基础,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和谐稳定。而要实现公平正义,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重大。因为握有“生杀予夺”大权,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不枉不纵,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法律之威,也感受到法律之仁,从而激励全体公民依法办事。
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人民对“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也更加迫切。新的形势要求政法机关拿出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7日召开的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这些领域恰恰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加快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反映了政法机关顺应人民新期待的努力。
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政法机关要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五大能力”直接关系到政法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亲和力、公信力。“五大能力”提升了,就能促进司法执法严格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对司法执法工作的信心。
法治改变着中国社会,也改变着人的观念和行为。要让比太阳还光辉的公平正义光照大地,政法机关要更多更好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人民满意构建平安和谐、促进法治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