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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知识产权管理分散 代表委员建言“三合一”

2017年03月16日 11:44

    两会期间,九三学社在一份提案中建议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总署),引起了知识产权界的极大关注。该提案建议,由该机构统一行使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负责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公共服务、确权认证、市场监管等工作。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拉开了大幕。
  无辜的知识产权部门
  去年底,四川省政府部门进行行风测评,其中受访者对知识产权部门的意见包括“商标注册办事效率低”“应加大对侵权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等,这让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感到很无辜。
  因为受访者不清楚管理部门的职能,而把版权、商标等问题也归结到知识产权部门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企业对知识产权多头分散管理的困惑”。谢商华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她在调研中发现,知识产权的多头分散管理和分散执法,已经难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无独有偶,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丁荣余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到,他调研的企业中60%以上都有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但如果要去申请专利、版权或者商标,就得去不同的政府部门。“这会增加行政成本。所以企业也希望统一管理。”
  多头分散管理限制效用发挥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8个成员中,有181个实行综合管理体制,其中采取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三合一”管理模式的近40%;采取专利和商标“二合一”管理模式的占55%。而我国一直采取专利、商标、版权分散管理模式。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告诉记者,管理多头分散,确实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发挥。
  首先,多头管理降低了管理效能,诸多可以由部门内部协调的事项变为部门之间协调,或变成多部门之间协调,增加了协调成本,浪费了行政资源;其次,政出多门阻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集成运用效果的发挥;最后,分头执法制约了保护水平,容易造成保护漏洞和重复执法。同时,分散式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企业的需求严重脱节。
  何志敏也认为,市场监管只涉及行政保护环节的个别方面,如果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限定在市场监管框架下,将大大压缩改革的空间,无法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完善和分散管理等现实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主动进行了改革尝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浦东新区率先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管理体制,在政策顶层设计上,实现了真正的有机统一,避免了知识产权工作分散管理的政策冲突与抵触。
  而作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四川省从上个月开始了一项更为彻底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谢商华介绍说,今年将至少有1个市、6个区县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局,并成立知识产权执法大队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实现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先行先试。(来源:中国科学报 记者: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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