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汉市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大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小于或者等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2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继续实行差别化的交通管理措施,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车牌尾号单双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辆发放通行证,在三环线内按照核定线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