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依据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化第1 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16 年第7 号)相关规定,经起草单位起草、社会公示、专家审核通过的《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T/TBPS 1001-2016)团体标准,于2016 年8 月1 日发布实施以来,万众瞩目的低速电动车国标(草案)日前现终于迎来国家标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
标准重点解读: 明确定义的车辆尺寸
草案中有诸多方面值得注意,首先是草案中对低速电动车的尺寸进行了明确定义:长度不大于3500mm,宽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超过1700mm。和16年公布的《微型电动车技术条件》(2016年版)相比,在各方面都进一步的缩减(该标准中微型轿车规格为长4000mm,宽1650mm,高2000mm)。
彻底抛弃铅酸电池
草案中对动力电池的标准规格为GB/T31467标准,而这一标准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标准,也就是说,草案彻底抛弃了铅酸电池而明确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来源。
被放开的车速下限
传统的低速电动车车速为小于50KM/H,但在这份国标草案中,却将低速电动车的时速规定为小于70KM/H,大于40KM/H,进一步的放开了对车速的限制。
被明确的安全需求
草案中明确了碰撞试验的必要性,并在《微型电动车技术条件》(2016年版)的基础上追加了GB20071标准(《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标准)的需求,进一步强化了安全性。不满足碰撞试验标准的低速电动车车型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