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计划要求各地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电动车、低速电动车管理等问题。
据了解,截止到2016年全国低速电动车保有量约有200万辆。最近几年,在河南、河北和山东等地,低速电动车增速迅猛。近年越来越多的农村中年人甚至城市上班族也开始选择购买低速电动车。甚至在北京街头,也时常能见到低速电动车的身影。摆在政府面前的就是如何规范管理,此次公安部等四部委出台《计划》,对低速电动车管理提出了立法要求。
对于低速电动车管理,今年7月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推进会上公安部明确表态,根据“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积极会同工信、质监、工商等部门,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出台政策,综合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通过源头治理和秩序治理相结合,积极稳妥推动低速电动车管理问题。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扭转当前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难点问题,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礼让斑马线、电动车、低速电动车为突破口,牵引带动城市交通秩序整体提升。
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新形势、新发展、新情况,推动实现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持续增加等目标,努力建设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