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资料审核:对申报者所填写的申报表及所提供相关材料作形式审查,是否完整齐全、真实可靠;基本材料包括:
① 电源系统工程师(助理PSSE、PSSE、注册APSSE)资格认证申报表;
② 身份证、学历、学位、工作资历、业绩及各种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 申请人认为需要上交的补充材料,如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等。
(2) 按第六条规定的申报各级PSSEA资格认证相应的基本条件进行初评后,由PSSEA培训管理办公室写出评审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意见。
第三章 培训
第九条 凡申报PSSEA级资格认证的人员需参加由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电源系统综合知识培训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测试,申报助理PSSE级资格认证的人员应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测试;在取得培训证明后方能参加考核、评审。
第十条 电源系统工程师的知识结构是确定培训基本要求和考核评审标准的主要依据;知识结构应涵盖对电源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的基本要求,并体现本专业与时俱进,纵向发展迅速,知识更新快,新技术层出不穷和横向延伸拓宽,多学科融合、交叉的特点;该结构由三个层次六个模块组成3+2+1模式:
① 基础知识层:包括自然科学基础、工程技术基础、外语能力三个模块;
② 专业基础知识层: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电源系统、理论、方法与应用)、专业技术知识(计算机、网络与现代通信技术)两个模块;
③ 专业技能知识层:行业电源系统技术与应用一个模块。
第十一条 PSSE级资格认证人员的专业综合知识培训科目按2+1模式设置,即电源系统专业基础和电源系统技术基础两门必修课和一门专业技能选修课;培训内容符合培训要求与考试要求一致。
第十二条 对PSSE级资格认证人员进行专业综合知识培训,每期不少于40学时;培训工作是做好PSSE级资格认证最关键的阶段,也是PSSEA培训管理办公室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任务;每期都要按PSSEA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制订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精心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PSSEA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培训条件和质量进行评估。对助理PSSE级和PSSE级资格认证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按第十四、十五条中有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三条 电源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的考核按对不同级别PSSE的要求采用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对口面试答辩等不同的考核方式;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面试答辩由PSSEA管理办公室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含培训)按照PSSEA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