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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办公室
关于印发企业申报条件等规则的
通 知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北京电子商会、北京室内装饰协会、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北京信息化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现将《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活动企业申报条件》、《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评价一票否决办法》、《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编号规则》和《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承诺书》印发给你们。请各协会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的企业申报条件和一票否决项。企业编号为企业诚信档案编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其所在协会依据规则赋予编号。诚信承诺书为企业申报的要件,企业须在签署承诺书后方能进入后续申报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活动企业申报条件》
二、《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评价一票否决办法》
三、《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编号规则》
四、《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承诺书》
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活动企业申报条件
凡有意参加北京市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参加诚信创建活动的协会/商会会员单位;
(二)自愿申报,签署诚信承诺书,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则;
(三)依法注册,正常经营,持续经营年限达到三年;
(四)评价期内未发生本次活动所规定的一票否决行为。
二、行业条件
(由各协会/商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行确定若干条件)
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二:
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评价一票否决办法
为严肃诚信创建工作,树立评价结果的公信力,维护各参与方的整体形象,并达到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目的,对于申报企业所存在的违法、严重违规、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首次申报和年度复审工作。
一、一票否决范围
(一)通用项
凡申报企业在评价期内(首次申报评价期为最近三年,年度复审评价期为上年度),在企业诚信经营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列入一票否决范围:
1、被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累计超过三次,或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一次的;
2、因合同违约、产品质量、价格欺诈、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未给员工办理或未足额办理社会保险等行为被法院判决败诉,累计超过三次,或被法院认定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数额巨大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次的;
3、被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C级或D级;
4、在国家或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
5、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关闭、拘留处罚的,以及发生亡人事故的;
6、经有关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查实的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超过三次,或虽然未超过三次,但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行为一次的;
7、因企业全部或主要原因,导致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8、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中不良记录笔数超过三笔的;
9、严重违反行规行约,被所属行业协会(商会)通报批评的;
10、有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伪造、变造申报材料的行为;
11、未通过最新年度行业年检的;
12、被所属行业协会(商会)除名,或非会员企业的;
13、终审公布后收到社会举报,经查实确属于一票否决范围的。
(二)行业规定
各协会根据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适用于本行业的一票否决项。
二、对一票否决信息的使用
(一)征信机构须依据本办法,在征信报告中列明属于一票否决情形的信息。
(二)各协会/商会根据本法决定是否受理企业申报,在对企业进行初审时,对于凡有一票否决行为信息的企业,须在诚信档案中予以注明具体情形,并直接签署终止评价意见。
(三)终审公布后收到的社会举报,一经查实属于一票否决情形的,各协会/商会须立即撤销已经授予企业的荣誉称号,通过各自网站和“信用北京网”予以公示。
(四)凡因一票否决原因被终止评价或撤销荣誉称号的企业,各协会/商会须在该企业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且两年内不再受理企业的申报。
三、对暂无定论的行为信息的处理
对于已经得知,但暂无定论的行为信息,可先暂停评价或暂停荣誉称号,待最终结论形成后,再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经确认,确属于一票否决范围的,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处理,未完成评价流程的,立即终止,已经授予的荣誉称号立即撤销,并记录在企业诚信档案中;不属于此范围的,应立即恢复对企业的评价工作或恢复荣誉称号。暂停或恢复荣誉称号时,须予以社会公示。此类行为包括:
1、处于有关部门查证或司法诉讼过程中的行为;
2、被媒体曝光、消费者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关部门正在查实过程中的行为;
3、初审公示过程中收到社会举报,但无法在评价工作结束前确定其性质的行为;
4、终审公布后收到的社会举报,需要经过查实予以确定行为性质的行为;
5、协会/商会认为有必要暂停评价或暂停荣誉称号的其他行为。
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三:
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编号规则
为加强企业诚信创建工作的标准化管理,便于查询和使用,并为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化系统奠定基础,经活动指导小组同意,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编号规则由活动办公室制定,各参与协会/商会遵照执行。
一、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编号规则为:“诚信创建”四字汉语拼音首字母-赋予编号年份-协会(商会)简称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编号流水号(五位阿拉伯数字)。
例:北京电子商会2014年第一份申报企业编号为:CXCJ -2014-DZSH-00001
二、企业编号为诚信创建申报企业的唯一标识码,实行“一企一码”,由各协会/商会填写。无论企业是否通过全部评价流程,一经使用,不得更改和删除,亦不得重复使用。
三、2014年度协会/商会简称及汉语拼音首字母:
简称 首字母
电子商会 DZSH
北京家具协会 JJXH
北京室内装饰协会 SNZSXH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 BPPA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 RJXH
北京信息化协会 XXHXH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DYXH
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四:
2014年度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加北京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并向社会郑重承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到:
一、遵规守法,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全员参与,培育意识,树立诚实守信企业文化;
三、严格标准,质量第一,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四、规范合同,童叟无欺,认真履行企业经营承诺;
五、真实宣传,正确引导,不做任何虚假广告;
六、尊重对手,公平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七、实力为本,公平交易,坚决反对一切商业贿赂;
八、关注民生,回馈社会,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九、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