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管字〔2017〕483号
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城市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以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示范城市工作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特制定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经局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示范城市要聚焦工作重点,整合各类资源,围绕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城市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以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示范城市工作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特制定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